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

提高公众的网络空间法律意识(短评)

来源:人民网-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:2018-05-16 10:10

微信走进了千家万户,建立在互联网、移动终端、点对群影响基础上的微传播,迅速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。

由于网络空间中的身份虚拟,一些人毫无忌惮,使形形色色侵犯名誉权、著作权、隐私权等侵权事件层出不穷。一些人怀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,屡屡以身试法。

但是,网络空间也不是空中楼阁,而是现实社会的折射和延伸,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,在这里都可能出现。网络空间中的网民也不是天外来客,他们是改变了社交模式的社会成员,在现实社会中受到的法律、道德约束,在网络社会里也应该承袭。

要从根本上用好网络带给我们的便利,同时避免可能出现的弊端,就要加强网络空间治理,提高公众在网络社会的法律意识。只有这样,才能使人们在网络空间里的行为,与在现实社会一样,受到来自法律和道德的规范。也只有这样,才能让人们认识到,扮演好网络空间的角色,与扮演好现实社会角色同等重要。(正泽)


四川省网络文化协会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

Copyright©2009SICHUANINTERNETSOCIETY.Allrightsreserved.

通讯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3楼  工作QQ:2136693690;联系电话:028-85508997

法律顾问: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             

ICP备案号:蜀ICP备1702996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