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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需紧缺人才落户成都可获补贴 每月至少两千

来源: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:2017-09-27 09:47

9月25日,成都市人社局发布《关于印发〈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。《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》围绕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工作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。其中明确,从2018年起,将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发放安家补贴,3年内每人每月至少发放2000元。  

人才引进方面,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技能人才,可到成都办理落户手续;对全市重点产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从外地新引进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,被认定为A、B、C类的人才,按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发放安家补贴,D类人才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。  

人才培育方面,将通过发放培训补贴、实施校企校地合作培养等形式提升技能人才水平。对取得初级(五级)、中级(四级)和高级(三级)国家职业资格证书(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)的成都市企业职工,分别按最高1000元、1500元和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。属成都市紧缺急需职业(工种)的,分别按最高1100元、1800元和25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。参加培训并取得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,最高可获6000元补贴。对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(专业)设置的技工院校,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支持。对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企业与技工院校,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支持。实施全民技能技术培训工程,鼓励技工院校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、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,设置免费培训课程。  

人才选拔方面,将选拔奖励优秀技能人才。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、银、铜、优胜奖牌的选手,分别给予20万元、12万元、8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。每年评比表彰一批“成都工匠”,分别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。  

拓展技能人才发展通道。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。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(技师)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、本科学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招,享受同等的职称评定、职位晋升与就业创业等支持政策。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组织职(岗)位招考(聘)时,高级技师、技师和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、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参加招考(聘)。  

鼓励企业育才用才。5年内在成都全市甄选100家企业、1万名企业技能人才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。支持在蓉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,对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。(记者 史晓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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